1、河南工程学院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构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自主学习平台,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和科研活动。为规范和有序做好我校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宗旨
(一)开放实验室是指学校正式建制的实验中心(室),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面对教师和学生开放使用的实验室。
(二)实验室开放工作的宗旨是: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工作重点是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
二、实验室开放的管理
(一)实验室开放由各院(部)统一管理, 各院(部)应制订开放实验室管理细则,以保证开放实验室能够正常运行。
(二)实验室应根据自身功能定位和现有设施及承受力,不断开发和更新实验。开放实验主要分为学生参与科研型、科技活动型、自选实验课题型、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大型精密仪器开放型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等多种类型。
(三)开放实验的内容原则上是教学计划以外的,是对教学计划内必做实验的延续和提高,包括综合性、设计性、创造性实验和软件开发、课件制作、网站建设等。除个别经批准的设计性、综合性的教学计划内的实验外,课内实验内容移到业余时间去做,不列入实验室开放范围。
(四)实验室对学生开放时间应是业余的、课外的。各实验中心(室)可根据自身的人员及仪器设备情况,试行全天开放、值班运行的管理模式(如:早8:00~晚9),或阶段性(周六、周日、假期)开放的模式。
(五)实验室的开放应面向全校学生。学生选择开放实验项目的规模,原则上至少要达到10人以上才能进行开放,对一些科技活动实验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实验达5人即可。
(六)对于以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等利用开放实验室进行的,学校或各院(部)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本校教师做课题、项目,由校财务处从教师的课题费、项目费中扣除消耗材料费。其他人员使用实验室资源均按《河南工程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三、实验室开放的实施要求
(一)实验室开放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协调组织。各院(部)应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实验室进行多种形式的开放活动,指定专人负责本院(部)实验室开放工作的实施。
(二)各实验中心每学期期末前,应将下学期及寒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开放时间、内容、地点等向学生公布,对下学期的实验室开放项目进行申报,填写《河南工程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各院(部)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内容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开放实验项目,上报教务处备案。
(三)开放实验实行登记制,学生填写《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登记表》。各实验中心统一安排要实施的开放实验项目、实验指导教师及值班人员。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并按照实验室规范化管理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四)选做开放实验的学生,应按实验室确定实验时间、地点,按时参加实验。
(五)学生进行实验及仪器设备操作前,实验室管理人员要事先对其负责进行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操作运行规程、安全、卫生、注意事项等方面的讲解,确保实验过程中人员和仪器设备的安全。
(六)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七)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后,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须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实验结果。
    四、开放实验室的鼓励与奖励办法,
(一)对在开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实验室,学校将在实验室建设方面给予政策和经费上的倾斜,进行重点建设。在实验开放中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可以申报教学成果奖,学校将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及实验人员围绕实验室开放进行立项工作。
(二)鼓励实验室把所承担的科研项目作为开放实验题目,鼓励和支持依托开放实验开展创新性实验。通过学生开放实验取得成绩的项目,可以申报各种技术评奖和参加比赛。
(三)学校每学期初审批实验室(中心)开放。对于批准开放的实验室(中心)学校给予资金支持,一般1~2万元,其中50%~70%用于购买实验耗材,30%~50%用于指导教师工作补助(根据学校政策)。各院(部)要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实验室(中心)开放。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河南工程学院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文件废除,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http://ysx.haue.edu.cn/uploadfile/2017/1111/2017111111403942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