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习兴趣,依据《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河工院教〔2023〕204 号)及《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河工院教〔2023〕205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针对 2023 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1.转专业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尊重学生志向和爱好,更好地发挥学生个性和专长,因材施教,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转专业工作遵循“促进学生发展、遵循教育公平、执行国家政策、合理配备资源、规范操作程序”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方案的制定、转专业工作的整体协调等,教学办主要负责转专业工作安排进程,接受学生政策咨询,审核转出与转入学生资格,做好转入学生的学分认定和课程补修等。
组 长:刘超
副 组 长:朱明、司志高、吴剑锋
办公室主任:李琦
成 员:刘程程、秦成、蒋蒙、吴丹、赵娟、骆玫、李孟阳、
省明、张雯、王璐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申请”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坚持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的理念,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发展实际情况,尽量满足学生转专业需求。
3.根据学校要求以及学院教学资源条件确定转入学生人数。
四、满足条件
1.申请转专业者需思想品质优良,身心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且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确有相应兴趣、爱好及专长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认定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并开具医疗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复学后原专业停止招生的或退役后复学的。
2.具有下列任一情况,不得转专业:
(1)未取得学籍,或已取得学籍但处于休学状态的;
(2)非大一年级的;
(3)跨学历层次、跨学制或低录取批次转入高录取批次的;
(4)艺术类专业与普通统考类专业互转的;
(5)专升本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明确约定不调整专业的;
(6)其他无正当理由或有失公平、公正的。
3.中外合作办学类、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等相关专业仅限同批次、同类型范围内互转。
4.退伍入学学生,同等条件下学院可优先录取。
艺术设计学院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人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2023招收类别 |
该专业2023学生人数 |
拟接收转专业人数 |
联系人/电话 |
备注 |
1 |
环境设计 |
艺术 |
90 |
10 |
蒋蒙:13733865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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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产品设计 |
艺术 |
69 |
10 |
刘程程:13282026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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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 |
62 |
12 |
吴丹:15890066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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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 |
101 |
20 |
秦成:18638397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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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转专业考核方式及内容
1.笔试要求:参加学院各系分别组织的考试科目。
2.面试要求:参加学院各系分别组织的面试科目,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已修课程的学习情况等。面试内容以考查学生的逻辑思辨能力以及对拟转专业的认知情况和学习能力。面试内容根据各专业要求进行相关考核。
3.成绩评定:本次成绩评定方式采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评定,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和面试分别以百分制计算。
六、录取
1.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要求,学院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依据各系考核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经学院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上报学校教务处组织公示安排。
七、其他规定
本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过程以及时间节点详情参照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艺术设计学院
2023年12月12日